随着我国人民生活富裕,人民安居乐业,国强民富日益受惠于每个家庭和人们,为此,我市有个别市民从茶饭工作之余,慢慢兴起了养狗风气,而且有逐年之增加势头,市民住宅小区本来空气清新,环境优美,人们在工作之余,休闲散步,健身的好环境、好地方,但由于狗主人遛狗时,随意给狗拉大、小便,造成环境污染,臭气冲天,为了保护广州市政府历年来花巨资治水、治环境和为了广州城市之美,广州卫生城市之称以及广州市民的安全,特建议如下:
1.政府应出台规定,养狗主人在养狗之前向当地主管部门和政府街道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养狗。
2.政府应出台规定:经街道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后,必须到当地兽医部门监督机构进行防疫和登记。并每年定期必须接种犬病疫苗一次。
3.规定养狗人应是非领取政府救助金人员方可接受申请,否则不予批准。
4.狗主人在遛狗时,一定要牵着狗,还要在狗脖子上挂上卡片,写上狗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,并带上装狗屎袋子,便于盛装狗屎、狗尿。应严格拟定规定,严禁狗随意、随地大小方便,否则赔偿政府环境污染费2处理。
5.政府应出台规定狗主人在遛狗时,严禁到公园、公共广场、儿童游乐场,以保护公众人身安全。
6.规定:养狗主人必须没有犯罪记录和前科。本人持有健康证明、有丰厚的经济收入、拥护现行社会主义制度者,方可申请养狗。
7.养狗人应每一年或每一季度接受养狗知识的教育课程,以防范不规范导致本身或他人健康和财产损失。
8.养狗人应给自己养的狗购买保险,以保护狗主人本身和遛狗时伤及他人而造成的巨额赔偿。
9.在主管部门或街道接受申请时,对危险狗品种和一般家狗、宠物狗进行分清定义、一一登记,对危险品种坚决不予通过申请,对一般家狗、宠物狗的应详情将标准罗列出那一类狗的特征,以保护养狗主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,起到绝对的保证。
10.对流浪狗的治理建议,在各物业管理和街道建立庇护所。在庇护所里,将流浪狗得到合理、妥善治疗和接受不必要训练,并把这些流浪狗的信息编码重新输入养犬大数据中,最后尽量公开此信息,重新找到狗的新主人。